近年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断优化社会救助和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保障工作机制,持续发挥“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作用,多措并举开展困难群体救助帮扶,确保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残疾人以及退役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得到基本有效保障。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按照周口市民政局、周口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再提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28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2元。截至今年10月,现有1398户1966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救助保障资金455.33万元,现有特困人员479名,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费329.6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用好主动发现、提级复审、“一事一议”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民政协理员作用,结合“大数据”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新增农村低保131户146人,特困供养对象9人。
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在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的基础上,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作用,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低保低收入以及分散特困人员,加强日常走访,做到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今年以来,累计实施区级临时救助15人次,发放资金4.09万元;办事处级临时救助54人次,发放资金5.76万元。
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针对辖区内479名特困对象,工作人员逐村、逐户、逐人进行走访评估,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评定标准要求,面对面与特困供养人员进行交谈。通过现场观察,根据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生活指标进行综合评估,现场确定其生活自理能力等级,及时向本人及其他亲属反馈评估结果,真正做到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有人问,困难有人帮,生病有人理”。
精准做好服务对象年度确认。自10月起,我局全面开展2024年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及动态更新工作。工作人员采取集中认证和线上认证相结合的方式。除集中认证之外,针对在外地不能亲自到场认证的人员,通过微信视频拍照的方式进行线上认证;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工作人员采取主动上门认证,切实做到年度认证工作精准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