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示范区就业促进和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抽调医疗保障专家库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新申请医保定点的河南天赐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周口市贵和家园店、周口市佳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盛和店、河南佰济义善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周口第二分公司通过书面材料初审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药店进行现场评估,评分为96分、92分、92分。经医保中心班子会审定,拟将河南天赐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周口市贵和家园店、周口市佳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盛和店、河南佰济义善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周口第二分公司纳入医疗保障定点药店管理。
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 0394-7735013。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就业促进和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