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22号)和《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周财预农[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办理流程如下:
一、补贴面积。以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地方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由省、市按照我区耕地确权汇总面积分配资金。
三、补贴面积的核实。各村委会将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事项进行登记、汇总后报乡、办。各乡、办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核实、公示等工作。各乡、办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乡办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编印《清册》,《清册》内容包括乡、办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补贴款固定兑付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办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区财政局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
四、补贴资金的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实行'ldquo;一折(卡)通'rdquo;办法兑付给补贴对象。区财政局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补贴存款固定账户。补贴对象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和补贴对象补贴存款固定折(卡),可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