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公告
来源: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时间: 2022-09-30 16:03:5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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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公告

 

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1〕37号)文件精神,结合示范区对基层专职消防人员的需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现将具体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12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可放宽到初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不低于165cm,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部队退役士兵;

2、报名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通过政审、体检、体能考核、面试等环节被列入递补名单人员的;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具有水域救援、汽车驾驶(B照以上)等特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9月30日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http://www.zksfq.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4日至10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湾办事处消防救援中心(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大道与周楼路交叉口往南500米许湾办事处消防救援站内)。

3、报名提交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3)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2张;

(5)《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6)《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

4、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五个项目(标准见附件),满分100分,各项成绩分别按20%计入体能考核总分。

(四)面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1:2的比例,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作为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

(五)总成绩。总成绩=体能测试×40%+面试成绩×60%。

(六)其它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均通过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http://www.zksfq.gov.cn/)对外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由于考生未能及时关注本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3、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招聘工作推迟或变更的,以后续指定网站公告为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通过对拟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基层消防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政务网(http://www.zksfq.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及有关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试用期为3个月(含集训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3500元/月,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按照规定办理。经费纳入示范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乡镇(办事处)负责管理。

八、防疫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报考者须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4-7735565

监督电话:0394-7735620


附件1: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战斗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docx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城乡一体示范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