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流程
来源: 城乡一体示范区 时间: 2021-06-30 17:33:2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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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适用范围

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的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培训机构为主体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开展的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二、学时统计

1、培训结束后,由企业、培训机构向培训地人社部门提出学时统计需求。

2、培训地人社部门专人根据企业、培训机构提交的签到情况,全程录像和相关部门抽查情况进行核查后,将学时统计情况反馈培训机构,并出具学时证明(申报补贴时,培训机构要将开具的学时证明及学员学时花名册附至备案材料中)。

三、考核合格信息统计

1、考核合格并取证的学员,由企业、培训机构列入《周口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补贴花名册》'ldquo;证书级别、证书编号'rdquo;栏。

2、证书级别: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填写;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填写'ldquo;专项能力证'rdquo;;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填写'ldquo;特种作业操作证'rdquo;;取得培训合格证,填写'ldquo;合格证'rdquo;。

四、核查及录像

1、企业、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采取人脸识别或指纹签到,开班、培训、结业全程录像。

2、当地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不定时抽查培训过程中,原则上每班次查看3-5次,并做好记录情况,重点查看培训人数、课堂秩序。

3、培训结束后,企业、培训机构及时将培训后的录像视频刻录光盘,申领补贴时将刻录的光盘和签到情况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

五、资金申请及拨付

企业、培训机构或者个人申请培训补贴,申领补贴资料由当地培训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及材料审核工作,各县(市、区)上报的申报材料需经主管局长、职业能力建设科(股)长签字盖章后,每月分两次汇总后统一向市人社局、财政局提出申请(《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申请表》和《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经联合审核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当地人社部门在网站上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培训机构、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或信用账户。各县(市、区)人社局对上报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名学员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六、培训补贴申请材料

企业、培训机构申请培训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1、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备案表

2、目录

3、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

4、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补贴花名册

5、开具的学时证明及学员学时花名册

6、学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各主管部门要求为准)、身份证复印件等。

7、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8、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垫付协议或代领协议(培训机构与每班培训人员签订,学员本人签字确认并按手印)

9、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纸质材料:按封面、目录、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培训申请表、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补贴花名册、开具的学时证明及学员学时花名册、身份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专项职业能力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周口市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垫付协议、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顺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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