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安排部署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来源: 城乡一体示范区 时间: 2021-05-28 15:19:09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年 6 月是全国第 20 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日前,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 2021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走深走实,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迎接建党 100 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安排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增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开设专题专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活动主题,在报刊、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要开展专题宣讲,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推进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密切结合,积极谋划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网站、“双微”等平台作用,全方位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开展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切实达到以活动提站位、以活动强素养、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据悉,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全省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记者 王凯)

 

责任编辑:城乡一体示范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