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校外培训“平安消费”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和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树立科学消费理念,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及学生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请家长树立正确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孩子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二、知晓常见违规培训行为。
一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二是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或变相参与有偿补课;三是中小学、幼儿园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四是以托管、咨询、文化传播、好学思维、素质拓展、住家教师、众筹私教、自习室等形式开展隐匿补课行为;五是未与培训对象或者监护人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开展培训。上述几种违规培训行为均为主管部门重点治理内容。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参加未经审批的校外培训,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家长难以维权。请家长自觉抵制非法培训,确保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别是要对打着“提分承诺”“帮助择校”“公益课”“体验课”等旗号,肆意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家长,待孩子报班缴费后就“卷款路跑”等现象要保持高度警惕。
四、谨慎选择机构。
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查三看两务必”。即:查证(办学同意意见书)照(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齐全、许可项目是否与培训项目一致、注册地址是否与办学地址一致、教师是否具有资质(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资格证);看办学条件是否达标、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备、培训材料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缴费时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切记不要一次性缴纳(或拆分合同缴纳)超过3个月、超60课时、超5000元总额的培训费。
如您遇到有关违规培训行为,请您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
举报电话:0394-7735769
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