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
来源: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时间: 2022-10-01 08:19:0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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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就业促进和医疗保障局组织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推进会,从会上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28日为示范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工程,涉及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参保门槛低,不论居民身体好坏、年龄大小都可以参保,参保人员可以从中得到很多实惠。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保待遇,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使“因病致贫”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参保人参保后,在患病或住院期间,符合规定的住院和患特殊疾病的门诊费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补偿,而且补偿金额大大超过了个人所缴纳的统筹费用。


据悉,示范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结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新生儿等特殊群体按政策规定执行。对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全额资助;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目前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其余部分由个人缴付。参保人在规定缴费期内足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参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门诊(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门诊慢特病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医疗救助待遇。


为保障缴费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合法权益,个人缴费应在2022年11月底前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和待遇享受。城乡居民准确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河南税务”手机APP、“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进行自助缴费,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缴费。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各商业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缴费。目前我区支持社保费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中原银行等。缴费事宜可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可咨询辖区医保部门。


缴费扣款前请认真核对参保人身份、参保地信息是否准确,如果有误,请到参保地准确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扣款完成后,务必及时通过原缴费渠道或者办税服务厅查询,确认是否缴费成功。为他人代缴时,要注意留存扣款信息和缴费成功界面作备查;发生缴费退回时,要及时通知参保人做好后续处理。

责任编辑:城乡一体示范区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