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水普外河流管理,保障行洪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及《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普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湖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新运河左支二河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现将新运河左支二河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附: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流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表.xlsx
如对上述划定成果有异议,请向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河湖服务中心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咨询。
监督电话:0394----81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