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关于印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时间: 2026-06-26 15:55:28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区直各单位、市派分局、各办事处:

为持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政府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依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结合区域发展实情,对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领域进行严格筛选审核,择优确定1项重点工作纳入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现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守法定程序,规范决策实施

各承办单位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链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逐项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备流程,严把决策质量关口,确保各项决策事项按时保质落地。凡涉及政策一致性评估、基层减负评估、社会稳定性研判等专项审核内容的,须严格对照现行政策标准逐项落实。

承办单位提请区党工委(扩大)会审议前,须完整梳理决策全过程资料,如实呈报法定程序履行情况,完整报送各类佐证材料,严禁简化程序、缺件报审、流程倒置。

决策事项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须归集整理成果文件、合法合规审查意见、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证明材料、专家评审意见、会议纪要等全套归档材料,统一报送区信访维稳和法治工作办公室存档备案,做到资料完备、归档规范、有据可查。

二、实行动态管控,优化目录管理

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省市最新工作要求以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确需对目录 事项进行增补、撤销、延后或内容调整的,由承办单位开展研判论证,形成书面调整请示并报区管委会同意。

三、健全督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

区信访维稳和法治工作办公室对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实施全流程督导管控,重点督查程序合规性、工作推进进度、资料归档质量,及时排查整改工作短板。


附件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责任编辑:城乡一体示范区管理员